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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19日,各大媒體聚焦國務院印發的《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對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以中央政府名義出台的這份指導、規範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文件進行解讀。
  鼓勵設立慈善信托,是這個《意見》提出的重要“新政 ”之一。而作為公益慈善事業的一項創新,公益信托在我省已率先破冰。
  幾天前,一款名叫“紫金厚德4號”的公益信托在南京成立。活動共募集善款近90萬元,都將用於大病兒童救助。迄今,“紫金厚德”成立四年共募集資金290萬元左右,可謂差強人意。
  早已成為發達國家慈善業主流方式的公益信托,在我國卻急需走出叫好不好座的尷尬。
  什麼是公益信托?早在2001年我國《信托法》就明確,人人可以參與公益信托計劃,但投入的本金和收益不能返還。
  2010年11月,重組成立的紫金信托公司開始試水公益信托項目。紫金信托研發部總經理薛小峰告訴記者,“‘紫金厚德’計劃是標準的公益信托,計劃將本金和收益全部定向救助困難家庭罹患大病的兒童。”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冉芳說,作為全省首家介入公益信托的信托企業,紫金信托想通過這一透明、有效的制度和產品安排,盡一份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,也為修複慈善業社會形象作貢獻。
  據南京市慈善協會副秘書長蔣勇介紹,“第一期‘紫金厚德1號’公益信托計劃從商討到產品出生都很順利,相關部門一路綠燈。”但沒想到,由於對接的一項資金集合理財項目最終沒有成立,“紫金厚德1號”融資計劃隨之夭折。紫金信托隨後採取對接一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模式,最低認購100萬元,預期年化收益率9.65%-10.65%,期限兩年,約定每年收益的0.15%進入“厚德”計劃。“紫金厚德4號”成立活動募得資金70萬元,其中以部分收益用作公益的善款69萬元,另有1萬元為兩位熱心人士的本金捐贈。
  同時,在紫金信托組織的愛心義賣活動上,由患病小朋友創作的兒童畫拍賣,募得善款近20萬元。此前,2012、2013年分別發行的紫金厚德2號、3號計劃,募集資金180萬元。蔣勇作了個對比:“南京慈善總會一年募集善款約6000萬元,290萬元的公益信托占比不足1/60。”
  公益信托發展緩慢,與社會對這一新生事物認識不夠密切相關。作為“紫金厚德”公益信托計劃的項目救助對象實施執行單位,南京市慈善總會多位人士甚至對公益信托也“不知其所以然”。冉芳坦誠,“公益信托的知曉率確實低。這也從另一方面表明,加強建立公眾的信任機制,是讓更多人參與公益信托的重要前提。”
  除了社會認知度不夠,公益信托發展還面臨多重制約。
  《信托法》規定,公益信托除接受銀監會監管外,還要經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審批,但沒有指定具體的公益管理機構,具體怎麼操作幾乎沒有先例可循。
  2008年汶川地震,總部位於四川中鐵信托計劃以公益信托方式提供援建支持,最終因找不到公益事業管理機構而不得不停擺。業內人士告訴記者:“《信托法》規定救濟貧困、救助災民、扶助殘疾人、發展科教文衛事業、發展環境保護事業、維護生態環境等七個領域可以開展公益信托業務,對應的民政、環保、林業、教育等部門卻不明確由誰來審批。”這種模糊規定,讓相關部門主動審批動機不強,覺得無法可依。
  即便找對了部門,也因沒有統一的政策,管理部門審批只能“一事一議”,嚴重影響工作效率。
  還有稅收。與美國、日本等公益信托擁有避稅功能不同,我國公益信托並沒有激勵措施,甚至存在重覆徵稅問題,影響了捐助人的熱情。
  薛小峰說,慈善行業與信托行業經營的核心均在於“信用經營”。“如果慈善機構管理出現重大失誤,公眾只能‘用腳投票’,造成慈善行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越發突出。而採用公益信托,委托人可以主動要求變更信托機構,行使‘用手投票’主動選擇權。”因此,公益信托優勢明顯。
  童文瑩表示,要讓公益信托負起慈善重任,除了突破現實制約,還要在營造慈善文化和提高公益信托的社會知曉度方面多多用力。本報記者 唐傳虎 邵生餘  (原標題:公益信托慈善,多重瓶頸待突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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